来函:市井无赖敲诈勒索,求助于官方整个大陆无人管,求助于过渡政府。
家人遇敲诈没人管,中华人民共和国XXX全部X1(二位数字)局莫非是准黑社会?
本人香港居民,但家属还在北京常住。我后来才得知家属2011年春节前曾遇敲诈且无奈。
我家住所之一是X1局所在地,在海淀区万X寺甲2号4-1-X,下面一层4-1-X目前居住的是X1局退休工人郭平和。郭在大院名声并不好,因看上X全部的福利待遇好透过关系调来没2年就退休下海经商,其妻刘芳,海淀豆制品厂退休工人,大院里以刁蛮出名的悍妇,就是滚刀肉那类人,原在豆制品厂也是到处惹是生非,单位让其提前退休的。其子则是解除劳动教养人员,是因盗窃、斗殴。郭退休下海后赔得底儿朝天,债主不断上门讨债为躲债还办了假离婚,几年后复的婚。
11年一月春节前,我家厨房意外出现水龙头漏水,漏到郭家。当时家里无人,处理迟了些时间,后家属接到电话即赶回处理,查看郭家受影响并不大,仅限厨房位置,看到的是天花有些水印。本来旧楼漏水总难避免,我家也层因楼上漏水浸透居室床铺,家具,人家不过是说几句抱歉话而已,谁也没有为难过谁。我不在家时一般是我女儿主理家庭事务,她涉世未深,以前的家庭学校教育无疑都是最光明的一面,故也将别人都看成好人,说赔偿可以,我们也不还价你们说个数字就是,总可以吧?郭家则说漏的水损坏墙壁家具等。为此,他们需要粉墙,更新大部分家具,算来需要一万二千元。弱女无依,她也没见过这类刁蛮的人和场面,很怕这些人。也不知世上有居民调解委这类组织,当时春节又快到了一切社会工作都没人管,就算在平时又能有几个真正负责的?我女儿赶紧找亲友借债凑齐1.2万交给郭家。算是花钱买平安息事宁人。
一年多过去,郭家并没有粉墙也没有更新任何家具,那些家具原本就没受损。接过敲诈所得的不义之财也就这样心安理得入了腰包。以更新家具为理由属于不当得利,敲诈行为。
11年春节过后,我太太曾试图找X1局保卫科反映过问题,结果是保卫干部(授衔警察身份)拒绝受理并暧昧地回避任何表态。当然都不愿得罪人。就算保卫干部不明就里也不会不明白这层窗户纸:在严格的雇佣制度下工人身份能以将届退休年龄调入本部,没强有力的背景靠山或关系能行?不健忘的话当年那位XX处长或还能记得与 先家慈的一段对话:“……哦,XX年出生的?都快38啦。现在调入年龄上限是28周岁,部里规定的,不必多说了吧。”言下之意,你算算超龄几年?多年后我的确也大致算过,郭“调来没2年就退休”一说,就算60退休,郭调入时58,超龄大约30年吧?当然前人事处长和现在的保卫干部昧着良知忽悠我母亲、我太太这类无依无靠者在今日中国大陆社会乃是天经地义,尽管前者在中共建政前后还曾为这一制度为本部卖过大半辈子的命。整个社会深层的腐败黑暗无道或可略见一斑。我还是那句话;就算平时,究竟有几个真正对工作负责的?深圳地方治安不靖,多有港人遇盗劫,只要不是命案,公安都懒理。态度稍好者或能给一句:你回港找阿Sir报案啦。的确港警在各入境管制站香港一侧都设有报案室,受理后会有港警毕恭毕敬地移交深圳同行,其实他也明白其中90%的案子是不必奢望有结果的。民法通则规定: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无效,今日大陆并非法律条文不够倒是有法不依,再完备的法治没人执行还不是一纸空文?想来小女当初不得已的选择私了也是对的:若选择官方途径解决,那经济损失未必就少于12000元,且还要被动。北京是我曾经生活过的世界,对社会阴暗面对种种邪恶早已见怪不怪,本来也对这社会也不抱什么希望。1990年2月15日家父病故那天家里很忙乱,让年幼的小女去11局工人田某家玩,结果被田家骗走一枚价值不菲的足金戒指,此事也被当时的官僚极力掩盖不了了之。如此扬汤止沸真的就能维持一个虚假的所谓和谐社会吗?真正令人心忧的乃是今日大陆总体社会道德的沦丧,巧取豪夺无所不用其极,只要能损人利己什么道义良知诚信都可以当做粪土贱卖。
曾向X1局家委会,XXX全部党委,政治部,海淀区紫竹院街道工委及办事处,当地管界派出所反映问题均被置之不理。我们无求于这
腐败的官僚权贵利益集团,但从我角度看,该说的话总还是要说的。
王先生







